银行提款服务(ATM)需缴付6%消费税

马来西亚将在20154月开始正式的实行消费税(GST)。

日前,马来西亚财政部列出了国内豁免缴付消费税的物品和服务清单,在清单中并无出现电子付费系统(MEPS)。这也就是说,由由各银行征收的跨银行自动提款机(ATM)服务如MEPS(大马电子付费系统私人有限公司)需要缴付6%的消费税。

看到这儿很多人都会误会,以为使用ATM提款需要缴付提出款项的6%消费税,也就是从ATM提款RM 1000,就需要缴付RM60的消费税?但是这是错误的。6%的消费税只执行于跨银行的付费系统服务,换句话说每次我们使用A银行的ATM卡,到B银行提款,都需要缴付RM1的手续费,在201541日开始,将需要缴付RM 1.06的手续费。



延伸阅读:
  1. 马来西亚消费税中文网站正式上线
  2. 2014年4月1日起,进戏院看戏需缴付31%税务
  3. 关税局入境大马物品豁免征收入口税指南
  4. 大马公民出国购物超过RM 400回国需要缴税(GST)
  5. 大马消费税(GST)3大种类
后一页 前一页

نموذج الاتصا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