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確保长途巴士服务在开斋节期间不受影响,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批准长巴在佳节期间徵收10%附加费。
公交会今日发文告说,长巴徵收10%附加费的日期是从7月10至27日。 文告指出,公交会是在考虑各项因素之后,例如乘客在佳节期间对长巴的需求增加,以致业者需要提供额外长巴等,而批准徵收附加费。
此外,公交会也採取措施,改善额外长巴的管理及提昇监督长巴的系统,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及確保长巴的服务。 文告宣佈,开斋节期间,所有往返外地和吉隆坡的额外长巴,將以南湖镇综合交通终站(TBS)作为抵达及启程地点。
(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