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个人所得税 税务减免新增事项

在2016年的马来西亚财政预算案中,政府宣布将调涨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增加可减免税事项。

从2016年开始家有18岁以下孩子的个人减免额,从每名孩子1000令吉增至2000令吉 。家有18岁以上孩子在国內外大学或学院就读,每名孩子减免额从6000令吉增至8000令吉。

配偶没有工作的纳税人,其配偶减免额由3000令吉,增至4000令吉。

政府也將首次提供父母亲的生活费减免,父亲和母亲可以各扣1500令吉,但条件是父亲或母亲的每月收入不超过2000令吉,且必须是60岁以上。

家有18岁以上残障孩子在国內外大学或学院就读,每名残障孩子减免额从6000令吉增至8000令吉。若这名残障孩子在国內外深造,父母可获总计1万4000令吉的减免。



事项
减免数额
家中有18岁以下孩子
每名孩子减免RM 2,000
家中18岁以上孩子在就读高等教育
每名孩子减免RM 8,000
配偶没有工作
减免RM 4,000
供养60岁以上和月入不超过RM 2,000的父母
父母个别减免RM 1,500
家中有18岁以上残疾孩子
每名孩子减免RM 8,000
家中有就读高等教育并18岁以上的残疾孩子
每名孩子减免RM 14,000
个人继续学习
减免RM 7000


以下是2016年个人所得税的最新税率:

2016年个人所得税 税率
课税收入(令吉)
2015年税率%
2016年税率
1 ­ 500
0
0
501 – 20000
1
1
20001 ­ 35000
5
5
35001 ­ 50000
10
10
50001 ­ 70000
16
16
70001 ­ 100000
21
21
100001 ­ 250000
24
24
250001 ­ 400000
24.5
24.5
400001 ­ 600000
25
25
600001 – 100
26
100万以上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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