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保险计划或在2018年落实,雇主和雇员每月需各缴付0.2%


政府计划在2018年1月1日开始落实就业保险制度,也就是雇主和雇员必须同时缴付就业保险,以保障雇员在失业的情况下,可获得保险补助。

依据还未在国会通过的最新版本就业保险制度法案,从2018年1月1日开始,雇主和雇员必须开始缴付就业保险。投保者必须连续缴交一年,方能享有就业保险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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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者可以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享有求职津贴、提早就业津贴、培训津贴等福利。当然,自愿离职、合约届满、行为不端被革职及退休的人士将不能获得就业保险的赔偿。每位投保者在18岁至60岁就业期间,最多只能索偿7至11次。

透过就业保险制度下,每位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0.2%的保费,而雇员也是缴纳0.2%的保费。以月薪1000令吉来说,雇员每月必须缴付大约1令吉90仙的保费。

政府不排除日后会调整雇主和雇员的缴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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