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将在2018年1月1日开始落实就业保险制度,透过这个政策雇主和员工每月需缴付0.2%保费!
在就业保险制度下,被解雇的打工一族将可领取最高6个月求职津贴和收入减少津贴,有关津贴将是原本薪水的30%至80%。此外,就业保险也有提供就业培训津贴机制。
当然,自愿离职、合约届满、行为不端被革职及退休的人士将不能获得就业保险的赔偿。每位投保者在18岁至60岁就业期间,最多只能索偿7至11次。
透过就业保险制度下,每位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0.2%的保费,而雇员也是缴纳0.2%的保费。以月薪1000令吉来说,雇员每月必须缴付大约1令吉90仙的保费。月薪3000令吉的话就需缴付大约6令吉保费。
原本就业保险制度将在2019年1月1日才能开始申领津贴,不过随着民众的反对,政府把申领津贴的受保时间提前至2018年1月1日。可是在2018年被解雇的打工族只能领取3个月的津贴,而不是6个月。
这意味着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大家每月的薪水需要额外被抽取0.2%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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