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刷卡消费时被商家要求承担1至3%的刷卡费?你可以向国家银行投报!
马来西亚正逐步迈向无现金时代,不过目前却有许多商家在顾客刷卡时,要求顾客缴付1至3%的刷卡手续费。这相等于鼓励顾客使用现金,和朝向无现金的政策背道而驰。
根据国家银行(Bank Negara)于3月21日发出的文告显示,商家不可征收转账卡(Debit Card)、信用卡Visa和MasterCard交易附加费。
国家银行要求消费者遇到相关事件后向国家银行做出投报。国家银行也要求各家银行对旗下的商家进行约束和管制。
在国家银行的Payment Card Reform Framework下,每次使用刷卡服务时,商家都需缴付Merchant Discount Rate (MDR),部分商家却把这个MDR费用转移至顾客。通常信用卡的MDR比转账卡高,为此国家银行要求无法承担信用卡MDR的商家,可以选择只接受转账卡刷卡。
当你遇到商家要求你支付刷卡费用时,你可以选择拨打国家银行的热线1300-88-5465举报。你也可以选择电邮bnmtelelink@bnm.gov.my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