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联盟(Pakatan Harapan)百日十大新政
(一) 废除消费税,并且推出各项惠民福利以减轻人民的生活负担。
(二) 稳定油价,推行援助特定目标群的汽油津贴机制。
(三) 废除所有施加于垦殖民(FELDA)的不合理债务。
(四) 为家庭主妇缴交公积金。
(五) 统一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并且渐进地提高最低工资。
(六) 收入未达4000令吉的高等教育基金(PTPTN)借贷者,暂缓偿还,并且废除黑名单措施。
(七) 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彻查一马发展公司、联邦土地发展局、玛拉人民信托局和朝圣基金局的金融丑闻,并且重组这些机构的领导结构。
(八) 成立内阁特别委员会,立即检讨和落实《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
(九) 推行健康关怀计划,为低收入群体(B40)提供500令吉的基本医疗津贴,在所有注册的诊所都能够获得医疗。
(十) 详细谨慎地检讨各项颁布予外国的大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