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当局提供的资料,目前马来西亚主要电子招车服务公司有GRAB, EzCab, MyCar 和 PICKnGO,其余超过10家微型服务公司如 Mula, Dascee, Frenzt 等。
在7月11日,政府代表宣布合法化电子招车服务后,司机更需要谨慎考虑,是否要继续把电子招车服务视为全职工作?
因此我们针对目前最高市场占有率的三家公司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GRAB
优:拥有庞大的市场占有率,知名度高,领先的科技系统,多元化Incentive。
劣:抽佣率高,被开除(Ban/Suspend)率高。
EzCab
优:拥有自家的科技开发团队,多元化Incentive,低抽佣率,多元化的收费方式
劣:严格的申请审核程序,车龄限制为8年。
MyCar
优:司机申请要求宽松,不开除(Ban/Suspend)司机。
劣:没有Incentive,只有现金付款,客服服务不完善,司机资料没受到保障。
GRAB一向都是马来西亚电子招车服务的领头公司,加上合并了UBER之后,市场占有率更一度超过90%。抽佣率也随后调高至25%。随后市场上浮现对GRAB的不满,EzCab和MyCar也迅速的加入电子招车服务行列。
EzCab本身是一家拥有30年历史德士的公司,数十年来一直平衡着德士司机的发展,在各方对GRAB的不满下,破天荒的宣布,投入私人电子招车服务。
另一方面,一小部分的Uber司机也随同投资者在加拿大租借了一个系统,成立了MyCar,但由于整个系统不属于马来西亚制作,在很多小细节操作上和本地操作有些出入,造成了发展上一波三折,更让人担忧的是,司机资料长期储存在加拿大的公司,完全不受PDPA保障下运作。
无论如何,在电子招车服务走向合法化后,司机们的多方面都更有保障,无论在保险索赔,还是个人安全上都有保障。更重要的是职业地位被承认,是一名合法的电子招车服务司机。
同时,我们也相信司机人数会大幅度的减少,尤其是副职的司机,间接受益了全职司机,相信全职薪酬会进一步的提升。净收入RM5000,更轻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