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电视和电话费都需缴付6%消费税


收费电视和后付电讯配套将会被征收6%服务税!

大马皇家关税局(Jabatan Kastam Diraja Malaysia)公布了一份292页的销售和服务税豁免清单。在这份清单中并没有列明收费电视和后付电讯配套可豁免服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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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林冠英也在国会提呈了销售税法案和服务税法案。这两个法案都已经在国会下议院通过。

在落实消费税(GST)期间,收费电视和后付电讯配套都需缴付6%消费税。如果收费电视的月费是RM100,那么就需缴付RM6的消费税。如果后付电讯配套是RM80,那么也缴付RM4.80的消费税。

一旦销售与服务税(SST)在9月1日正式落实后,收费电视(Astro)和后付电讯配套(Postpaid Plan)将会恢复被征收6%税务。

不只收费电视和后付电讯配套会被征收服务税,停车费、汽车维修、广告费、信用卡都会是被征收服务税的对象。

政府希望可以在2018年9月1日起落实销售与服务税(S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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