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用电量超过RM231将被征收6%服务税



每月用电量超过600kWh的用户将会被征收6%服务税!如果你每月的电费超过RM231,那么你将是被征税的对象。

大马从2018年9月1日起落实销售与服务税(SST),国内38%的物品和服务将会被征收5%至10%不等的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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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会(AWER)的资料显示,西马、沙巴和砂拉越的电费将有所不同。西马的用户电费超过RM231就需缴交RM13.86的税务。沙巴的用户则是电费超过RM203就需缴交服务税。砂拉越的用户电费超过RM180就需缴交6%服务税。

西马半岛50%的家庭用户每月用电量少于200kWh,20%的家庭用户用电量介于201kWh至300kWh。超过300kWh的用户只有大约30%。因此,将被征收6%服务税的用户将会少于6%。

如果你每月的电费不超过600kWh,那么就无需缴交6%服务税。如果你的电费超过600kWh,那么首600kWh也是可以豁免服务税,只有超过600kWh的电费才会被征收6%服务税。


6%服务税征收对象

西马:电费超过RM231

沙巴:电费超过RM203

砂拉越:电费超过RM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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