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Grab司机注意!政府宣布所有Grab司机所使用来载客的汽车必须依照政府指定和批准的车款!
根据大马汽车媒体Paultan.org的报导,政府将要求所有Grab司机只能使用特定的车款来载客。Grab司机也必须缴付和德士一样的保险和税务。
大马交通部也已经在7月份宣布管制电子召车的措施。交通部要求所有电子召车必须完成验车和购买保险的程序,才能在大马进行载客。
所有车龄超过3年的车辆必须每年到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验车,每次验车的费用是RM55。
此外,电子召车司机也必须取得公共服务执照(PSV),还有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和犯罪记录审查。司机还必须参与6小时的训练课程,这个课程的费用是RM200。
交通部要求电子召车公司必须在为手机应用程序设置紧急呼救功能,让乘客在遇到紧急事务时可以获得保障。
这几项规定将从2018年7月12日开始落实,不过司机享有1年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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