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在养殖34种鱼类时需向渔业局申请!
为了保护自然生态,大马人在养殖、收藏、进口和售卖特定的鱼种时需要获得大马渔业局的批准。这包括了水族馆业者和个人。
需要向大马渔业局申请的鱼类包括了花罗汉(Flower Horn)、非洲鲶鱼(Clarias Gariepinus)、锯脂鲤(Serrasalmus)、锯齿鮭(Serrasalmo)、巨骨舌鱼(Arapaima)、雀鱔(Leisosteus)及淡水龙虾(Cherax)等。
渔业局之所以要求民众在养殖特定鱼种时向有关当局申请,因为这些外来鱼种可能带有病毒,而且大部分为捕食者,这可能会破坏自然生态的平衡。
此外,若民众要放弃饲养这些鱼种时,需一定要向有关当局报备,而不是直接放生在河里。
任何违规者将可能会在1985年渔业法令下受到对付,包括了最高罚款1000令吉、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