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援助金申请失败?这里教你如何上诉


生活援助金(Bantuan Sara Hidup)的申请结果已经揭晓,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援助金也已经汇入受惠者的银行户口。

如果你符合生活援助金的申请资格,可是却申请失败,那你可以进行上诉。上诉的日期从2019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广告



你一共有2种方法进行上诉,也就是亲临附近的内陆税收局(LHDNM)上诉,还有上网上诉。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网上诉的管道只限特定被拒绝的申请者,也就是家庭收入被查获超过4000令吉,还有申请者被发现没有定居在马来西亚。

民众可以浏览生活援助金的官网查询自己被拒绝的理由。如果你被拒绝的理由编号(Kod Tidak Lulus)是05、06、08、09和38,那你就可以透过上网进行上诉。

其他被拒绝理由的民众,你只能携带相关文件前往附近的内陆税收局(LHDNM)上诉。所需携带的证件包括了申请者大马卡正副本、配偶大马卡正副本、孩子 / 负担的大马卡正副本、工作 Payslip 等等。民众需依据个别理由携带相关的文件。







后一页 前一页

نموذج الاتصا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