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大马公民必须在年满12岁时申办大马卡,在年满18岁时必须更新成年大马卡。12岁和18岁时的大马卡申办费用是RM 10。
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2007年修订)中,所有大马卡持卡人在发现大马卡的资料出现错误时,必须向有关当局提出申请修改。
当事人必须携带相关文件亲临附近的国民登记局(JPN)进行大马卡资料修改。当事人所需携带的文件包括了大马卡、报生纸、其他相关文件。
所有想更改大马卡资料的人士都需要填妥JPN.KP16表格,并交付10令吉手续费。一旦更改资料的申请被批准后,当事人需要再缴付10令吉大马卡更新费。
另外,根据国民登记局(JPN)的消息,遗失大马卡的民众将会遭到罚款。第一次遗失将被罚款 RM 100,加上RM 10的手续费一共 RM 110。第二次遗失则会被罚款 RM 300,加上 RM 10 手续费,一共需缴付 RM 310。至于遗失第三次或以上,则需要缴付 RM 1010,也就是罚款 RM 1000,加上手续费 R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