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那就是在实施14天行动管制令时,雇主需要缴付雇员的薪资吗?
根据大马人力资源部(Kementerian Sumber Manusia)所发布的《在工作场所有关新冠肺炎课题的常见问题》报告中,雇主是应该要支付雇员在管制令期间的薪资。
这里就为大家带来这份报告和薪资有关的问题与答案。
1. 雇主是否有义务支付雇员在2020年3月18日至31日期间的薪资?
答案:雇主必须支付雇员在2020年3月18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全额薪资。
2. 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没有工作,雇主是否需要支付雇员的薪资和津贴?
答案:雇主必须支付雇员的所有薪资和津贴,除了出勤和旅途相关的津贴。
3. 雇主可以要求雇员在家工作吗?
答案:可以。
4. 若雇主不遵守行动管制令是否违法?
答案:是的,根据《1988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第342号法)第11(4)条文和和第24(a)条文,这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和罚款、或两者兼施。
5. 若雇主不愿支付在行动管制令期间的雇员薪资,雇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答案:雇员可以前往附近的劳工局做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