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也就是成功获得第一阶段的国家关怀援助金(BPN),不过却不符合资格获得第二阶段的援助金。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所发出的消息,可获得第一阶段援助金,却无法获得第二阶段援助金的情况,一般来说这有4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丈夫和妻子在第一阶段时同时可获得援助金。在国家关怀援助金的申请条件中注明,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次,也就是丈夫提出申请或妻子提出申请。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时提出申请,而且都获得了第一阶段援助金,那么第二阶段的援助金将会自动失去资格。
第二个原因是申请者/配偶持有公司。那些持有公司的民众可以去申请微型企业特别奖掖(Geran Khas Prihatin),成功申请微型企业特别奖掖的民众将可获得一次性RM3000。
第三个原因是申请者的收入不符合资格。在国家关怀援助金的制度下,只有收入不超过RM8000的家庭,还有收入不超过RM4000的单身人士可获得援助金。
第四个原因是申请者现在定居于外国。国家关怀援助金只派发给目前身在国内的民众,那些定居在国外的民众将不符合资格。
1. Duplikasi Permohonan:丈夫或妻子的申请已经个别获得批准
2. Pemohon / pasangan mempunyai syarikat:申请者或配偶拥有在SSM下注册的公司/企业
3. Pendapatan melebihi kelayakan:在机构的资料库发现申请者的收入不符合资格
4. Menetap luar negara:申请者目前身处于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