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活动仍然被禁止进行!
随着马来西亚从2020年6月10日开始进入复原式行管令(RMCO),国内大部分的活动都已经恢复开放,其中包括了跨州、理发、市集等等。不过仍有11项活动不被允许进行。
卫生部长援引2020年疾病防范和管制条例(疫区措施)(第7)发布宪报,11项活动被列入被禁止进行的活动清单中。
任何违反条例的民众将可被罚款不超过RM1000,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禁止进行的11项活动
1. 举办体育活动和赛事
2. 肢体接触运动
3. 水上主题公园和水上乐园活动
4. 泳池活动(除了1992年旅游业法令(482号法令)下的居家私人泳池和住宅区私人用途泳池),惟不包括为参与2020年东京奥运会而进行的国家队训练
5. 马来西亚公民出国旅游,及外国游客进入马来西亚旅游
6. 卡拉OK中心、商场的儿童游乐园及家庭娱乐中心活动
7. 酒吧和夜店活动,不包括酒吧和夜店内的餐馆营业
8. 试衣、在服装店使用试衣间、在商店内试戴时装配饰、提供化妆品试用样本
9. 在健康护理中心和美容中心提供脚底按摩和按摩服务
10. 邮轮活动
11. 任何多人在同一地点聚集,而导致难以执行社交距离和遵守卫生总监所指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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