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修改破产法令,欠债10万令吉才可申请破产


政府正在修改破产法令,以将破产的额度从现在的5万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

在现有的破产法令中,任何无法支付3000令吉债务或涉及的债务超过5万令吉的民众将可被判破产。不过所涉及的债务违约必须至少有6个月,而且必须至少在马来西亚定居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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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被判破产后,法庭和政府将会委任破产总监来监督破产人士的财务,尽可能把财产拿来还债。被判破产后将不被允许出国,除非获得破产总监的批准或法庭的批准。

破产人士的银行户口将会被冻结,除了每月薪水汇入用途的用户户口。信用卡的消费额度也不能超过1,000令吉。破产总监将会尽可能的把破产人士的财产变卖来抵债。破产人士不能担任律师、会计、医生或工料测量师。

破产人士可能找国家银行旗下的非盈利机构AKPK协助重组债务,所有服务都是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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