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辞退员工后需提呈裁员表格给劳工局


雇主在裁退员工或为员工减薪时,都必须呈报相关资料给劳工局。

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3条文清楚阐明,雇主要终止雇员服务时,无论是永久、临时或自愿性,又或是减薪,雇主都要填写裁员表格(PK),并在30天内提交至劳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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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违法者都可能会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资料显示,2020年1月至7月共有6万7068名员工因失业而申请就业保险计划。不过在同时间,有关当局只收到了4万4426名员工的裁员表格。这意味着有很多雇主在裁员后没有填写和提呈裁员的表格。

有关当局将会将数据进行对比,任何没有提呈裁员表格的雇主将会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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