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为电子钱包充值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大马的电子钱包已经日渐普遍。有消息指出大马的电子支付飙升超过8倍,而且大马成为全球电子支付增速排名第三的国家。

大家在使用电子钱包前都必须为电子钱包充值,也就是可以通过信用卡、转账卡或网络银行。很多精明的信用卡用户会选择使用信用卡为电子钱包充值,并赚取积分或现金回扣,因此各家电子钱包公司正逐步对信用卡充值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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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oost

Boost电子钱包有提供HelloGold、Opus、PTPTN SSPN-i和PTPTN SSPN-I Plus的金融相关服务。不过从4月28日起,Boost用户不能使用信用卡为这些金融服务充值。Boost给予的理由是,在不确定的经济形势下最大程度的降低用户的风险。


2. BigPay

根据BigPay所发出的消息,BigPay用户使用信用卡充值时,每月最多只能充值RM1000。不过用户可以继续使用网络银行或扣账卡为BigPay充值。这项措施已经在2020年10月生效。

BigPay之所以调降信用卡的充值数额,这是为了节省经费。每次银行使用信用卡为BigPay充值时,BigPay都自行承担相关手续费,而没有转嫁给用户本身。


3. GrabPay

Grab发通告提醒用户不要在未经授权的平台使用GrabPay消费,尤其是那些未获得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授权的投资项目,如加密货币。这意味着Grab用户也不获准使用信用卡为GrabPay充值来进行各种未获授权的交易。


4. Touch ‘n Go eWallet

Touch ‘n Go eWallet今年3月杪推出小额投资的GO+服务。目前仍允许用户从信用卡为GO+充值,不过若用户滥用这项功能,可能会面对被限制的处罚。纵观其他电子钱包所推行的政策,电子钱包公司开始禁止这类型的充值服务,因此这将使电子钱包公司需要承担信用卡的交易费用,而且用户也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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