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报个人所得税的保险项目时,记得把寿险和医药保险分开呈报


在呈报个人所得税的保险项目时一定要特别留意!记得把寿险和医药保险分开呈报。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所公布的税务减免项目列表,人寿保险和医药保险属于不同的税务减免项目。人寿保险可获得高达RM3000的税务减免,而医药保险和教育保险在同一个项目,最高也可获得RM3000的税务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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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购买的保险为投资连结保单(Investment-linked Policy),那么你在报税时一定要分开呈报人寿保险和医药保险。所谓的投资连结保单就是受保者只需缴付一笔保费,就可同时获得各种不同的保障,如人寿保险、36种疾病、终身残疾和医药卡等等。投资连结保单的保费会分成2个部分,也就是保险的保费和一部分将会进入信托基金。


例子:

小花所购买的保险为投资连结保险,年费是RM3000。小花在报税时不可直接在人寿保险税务减免项目中扣除RM3000,小花也不可直接在医药保险项目中扣除RM3000。因为小花所购买的保险里头有分成人寿和医药保险。

小花一定要查看自己的Premium Paid Statement,在账单中会清楚的注明人寿保险和医药保险的份额。小花才能知道自己能在哪个项目中可获得多少金额的税务减免。

小花在这份保单中,RM422.15属于人寿保险、RM2254.38属于医药保险、RM187.87属于可用于医药或人寿的保险、RM135.60属于其他。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第三部分的RM187.87,在这个部分中60%可用于医药保险的税务减免,100%可用于人寿保险的税务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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