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岭药业发声明:大马注册的连花清瘟和中国原版无关


在大马药品管理局(NPRA)注册的两款连花清瘟和连花清瘟药厂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关。

根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发出的声明显示,连花清瘟只在中国大陆生产,并未授权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生产。目前已经在全球23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批文或进口许可,不包括马来西亚。目前在马来西亚的注册还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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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声明中指出,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未和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 Sdn Bhd)有过接触,也从未发生过任何形式的合作。连花清瘟胶囊是该公司在马来西亚的注册商标,商标申请号为TM201917122。目前这项商标注册还在审核中。

日前大马卫生部旗下的药品管理局(NPRA)网站公布了两款带有Lian Hua Qing Wen字样的产品注册信息,这两款产品都由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 Sdn Bhd所拥有。

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在接受《星洲日报》采访中也透露,在马来西亚生产的连花清瘟和中国以岭药业研发的连花清瘟胶囊是完全不一样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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