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文告提醒民众不要在元宵节时违法燃放烟花!
根据大马皇家警察所发出的文告显示,法律禁止人民在欢庆佳节时拥有、出售、购买和燃放爆竹和烟花。目前政府只获准公开贩售不具危险的POP-POP和HAPPY BOOM烟花。
不过,要售卖POP-POP和HAPPY BOOM烟花的商家仍需先向警局提出申请,然后才能依据规定公开售卖这两种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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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违法售卖、购买或燃放爆竹和烟花的人士都将违反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和第8条文,被告可被判处不超过7年监禁、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民众受促遵守法规,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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