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时使用手机接到罚单,事主必须亲自上法庭面控


注意!开车时使用手机收到罚单,事主必须亲自上法庭!

警方从2020年7月10日起对驾驶时使用手机的人士采取严厉的执法,违规者不能在交警柜台缴付罚单,而是必须亲自上法庭,交由法庭裁决。法庭将会对违规者进行罚款。若违规者无法缴付罚单将需以坐牢代替。

驾驶时使用手机是导致交通事故值得主要原因,这将触犯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7A条文,并将和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128(1)条文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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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时使用手机的违规驾驶者将会收到无法享有折扣的罚单(Non Compound)或简称NC。收到罚单的人士需要亲自上庭接受法庭的裁决。

初犯者将会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第二次犯错者将会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民众受促不要在驾驶时使用手机,这包括语音拨电、发送手机简讯、导航等,这将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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