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购价格低于RM500的商品需要多缴付10%的销售税,这项措施从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据了解,大马关税局将会从2023年4月1日开始对海外网购价格低于RM500的商品征收10%的销售税,这包括了从纳闽、浮罗交怡、刁曼岛和邦戈岛。
不过需要留意的是,政府只会对商品征税,运费则可获得豁免。例如一个商品的价格是RM500,而运费是RM20,政府只会对RM500征收10%的销售税,而RM20的运费是不会被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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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措施的目的是营造公平的商业环境,目前国内所有商品都会被征收10%销售税,而反而从海外网购回来的商品则可享有豁免,这对本地商家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目前政府已经对海外网购超过RM500的商品征税了,因此这项税制也将会保持不变。这也意味着无论从海外网购多少钱的商品,4月1日起都需要缴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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