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悯援助金(STR)在6月26日公布申请结果,很多民众投诉自己身在马来西亚,可是STR援助金的申请却被拒绝,而拒绝的理由是申请者身在国外。
不少民众投诉自己的STR援助金申请被拒,被拒绝的理由是Pemohon tidak menetap di Malaysia / bekerja / belajar di Luar Negara berdasarkan rekod agensi。
如果你也面对相同的问题,这可能是你或你的家人之前曾经在国外工作或上学,而政府和邻国有税务互换协议,因此在政府机构的资料库中认定你身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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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问题,你可以在7月3日至31日提出上诉,在上诉时你需要提供相关的附加文件以证明自己身在马来西亚,例如薪水单、应聘信、报税单等。
你可以通过STR的官网提出上诉,也可通过LHDN服务柜台提出上诉。政府在审核你所提供的资料后,若认为合理,就会批准你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