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STR援助金从11月7日起分阶段发放,没有银行户口的STR援助金受惠者也可从11月7日起前往BSN以现金的方式领取援助金。
之前有提供银行户口的受惠者可直接通过银行户口收到援助金,而没有银行户口的民众也可前往附近的国民储蓄银行(BSN)柜台以领取援助金。在前往BSN柜台领取援助金时需要携带大马卡。
如果受惠者无法亲自到BSN领取援助金,受惠者可以派代表去领取援助金。不过代表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而且代表必须是受惠者在提出援助金申请时所填写的代表(Wakil)。
代表(Wakil)在领取援助金时必须携带4份文件,也就是受惠者的大马卡(正本或副本)、代表的大马卡、可证明代表和受惠者关系的文件,还有可证明受惠者无法亲自前往BSN领取援助金的文件。
在证明代表和受惠者关系的文件中,父母可以帮孩子领取援助金,不过必须携带孩子的报生纸同行。配偶也可帮受惠者领取援助金,也就是携带结婚证书或孩子的报生纸。孩子可帮父母领取援助金,也就是携带自己的报生纸前往BSN。
若兄弟姐妹要帮受惠者领取援助金,则必须携带受惠者的报生纸和自己的报生纸。孙子帮受惠者领取援助金时需要携带自己的报生纸和父母的报生纸。
接下来,代表需要携带可证明受惠者无法亲自到BSN领取援助金的文件,如受惠者在外国工作,那就需要出示雇主的证明文件。若受惠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那就需要出示住院证明。若受惠者行动不方便,就需要出示可证明受惠者行动不便的文件,如医生证明、疾病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