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把28个范围列为禁烟区


注意!28个范围被归类为禁烟区,烟民不可在这些地区抽烟。

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和吸烟产品管制法令(852法令)已经在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在这项法令下,政府把28个范围列为禁烟区。

《南洋商报》也整理了被列为禁烟区的28个地区和范围列表。

禁止吸烟或电子烟的场所:
  1. 娱乐场所或电影院(赌场除外)
  2. 医院或诊所范围
  3. 电梯或公共厕所
  4. 餐饮场所
  5. 有冷气的商店
  6. 自助洗衣店
  7. 公共运输车站大楼
  8. 机场(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厦、第二航厦、槟城国际机场及沙巴亚庇国际机场的数个吸烟区除外)
  9. 政府建筑物范围
  10. 国会大楼
  11. 任何用于聚会活动的公共场所或任何建筑物内的范围(私人或住宅建筑物除外)
  12. 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范围
  13. 托儿所范围
  14. 公共服务柜台
  15. 购物中心
  16. 油站范围
  17. 体育场、健身中心和体育馆
  18. 体育中心范围
  19. 用于宗教目的的建筑或公共场所
  20. 图书馆范围
  21. 网咖
  22. 国民服务训练范围
  23. 工作场所建筑
  24. 休息站(露天公共停车场除外)
  25. 公共公园范围(露天公共停车场除外)
  26. 国家公园或州立公园内的观测塔、露营地、吊桥以及距离吊桥入口或出口5公尺的地方
  27. 校车内
  28. 公共交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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